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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烝祠 东晋 · 范宁
 出处:全晋文
案礼丧服传,有死宫中者,三月不举祭,不别长幼之与贵贱也。
皇女虽曰婴孩,臣窃以为(《晋书·礼志》上,《通典》五十二,太元十一年九月皇女亡,及应烝祠,宁奏,于是使三公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