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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子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太康初博议王昌前母服。
公府卞粹以为,“母之非亲而服三年非一也。
前母名同尊正,义存配父,盖以生不及故无其制,非于义不可也”。
元康中,有改葬前母而疑其服,司徒左长史胡济以为,“前母父之元妃所生则家之嫡长应制改葬之服”。
于时二代,无曰不允自兹以来,行之不殊
《礼》,母卒,自为母之党服。
母出则不为母之党服,而为继母之党服。
故尊其所从,则不敢不服;
服有所逼,则不得自伸。
外服无二,而必宜有一。
如向所论,必所继不及伯叔之党,居然可见矣。
明以名礼为制者,不计恩逮与否(《通典》九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