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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征西大将军论复肉刑 东晋 · 王隐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六
夫政未可立,则思制度全育民命富国强兵
叛盗之属,断肢而已,是好生恶杀
叛盗皆死,是好杀恶生也。
断肢若谓之酷,截头更不谓之虐,何其乖哉?
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也。
蛮夷猾夏,则皋陶作士:此欲善其末,则先制其本也。
自古多人,犹惜民命得以御寇况今不遗一!
益宜存在,以伐大贼。
今若得改之,则岁所活数万,杀亦如之。
若此千载,生各数万,断肢之后,随刑使役,不失民,民不乏用
富国强兵,此之谓也(《御览》六百四十八引王隐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