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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论乐谟庾怡 东晋 · 卞壶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四
召南阳乐谟为郡中正颍川庾怡为廷尉评
谟、怡各称父命不就
壶奏曰:「人无非父而生,职无非而立
有父有命居职有悔
有家各私其子,此为王者无人,职不轨物,官不立政
如此,则先圣言废五教之训塞,君臣之道散,上下之化替矣。
乐广平夷称,庾珉忠笃显,受宠圣世,身非己有,况及后嗣可专哉!
所居之职若顺夫群心,则战戍者之父母皆当以命子,不以处也。
若顺谟父之意,则人皆不为中正人伦废矣。
顺怡父之意,人皆不为狱官,则刑辟息矣。
如是者,其可听欤?
若不可听何以许谟、怡之得称父命乎!
此为谟以名父可以亏法,怡是亲戚可以自专
以此二涂服人示世,臣所未悟也。
一切班下,不得以私废公
绝其表疏以为永制(《晋书·卞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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