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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国要务七事 东晋 · 温峤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
一曰祖约退舍寿阳,有将来之难。
二方守御,为功尚易。
淮、泗都督,宜竭力以资之。
选名重之士,配征兵五千人,又择一偏将,将二千兵,以益寿阳可以保固徐、豫,援助司土。
其二曰:一夫不耕,必有受其饥者。
今不耕之夫,动有万计
春废劝课之制,冬峻出租之令,下未见施,惟赋是闻。
不可以已,当思令百姓有以殷实
司徒田曹掾,州一人劝课农桑察吏能否,今宜依旧置之。
必得清恪奉公足以宣示惠化者,则所益实弘矣。
其三曰:诸外州郡将兵者及都督府临敌之军,且田且守。
先朝使五校出田,今四军五校有兵者,及护军所统外军,可分遣二军出,并屯要处
缘江上下,皆有良田开荒一年之后即易。
军人累重在外,有樵采蔬食之人,于事为便。
其四曰:建官理世不以私人也。
如此则官寡而材精。
周制六卿莅事,春秋之时,入作卿辅出将三军
后代建官渐多,诚由事有烦简耳。
然今江南六州之土,尚又荒残,方之平日数十分之一耳
三省军校无兵者,九府寺置,可有并相领者,可有省半者,粗计闲剧随事减之。
荒残之县,或同在一城并合之。
如此选既可精,禄俸可优,令足代耕然后可责以清公耳。
其五曰,故者亲耕藉田以供粢盛,旧置藉田廪牺之官
临时市求,既上黩至敬下费生灵非所虔奉宗庙蒸尝之旨。
如旧制,立此二官
其六曰:使命愈远,益宜得才宣扬王化延誉四方
人情不乐,遂取卑品之人,亏辱国命生长患害
故宜重其选,不可二千石见居二品者。
其七曰:罪不相及,古之制也。
近者大逆,诚由凶戾
凶戾之甚,一时权用
今遂施行非圣朝之令典,宜如先朝三族之制(《晋书·温峤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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