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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子正 其十七 西晋 · 袁准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从母小功五月,舅缌麻三月,礼非也。
从母缌,时俗所谓姨母也。
舅之与姨,俱母之姊妹兄弟焉得异服
从母者,从其母而为庶母者也。
亲益重,故小功也。
凡称父母者,皆同乎父母之例者也。
舅非父列,姨非母列,故舅不称父,姨不称母也。
可称姨,不应称母。
姨母者,此时俗之乱名,书之所由误也。
春秋传》: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妫将归,过蔡,蔡曰:「吾姨也」,止而享之。
尔雅》曰「妻之姊妹同出为姨」,此本名者也
左传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卒。
继室以其侄,穆姜之姨子也。
以蔡侯、《尔雅》言之,穆姜焉得言姨?
此缘妻姊妹之姨,因相谓为姨也。
姊妹相谓为姨,故其子谓之姨子,其母谓之姨母
从其母而来,故谓之从母
从母姨母,为亲一也,因复谓之从母,此因假转乱而遂为名者也。
又《左传》宋景曹卒,季康子使冉有吊且会葬,曰「以肥之得备弥甥」。
先儒曰「弥,远也,姊妹之孙为弥甥」。
临时说事,而遂可为名乎?
亦犹从母相假也。
或曰:「案准以经是其母姊妹,从其母来,为己庶母,其亲益重,故服小功,非通谓母之姊妹也」。
宣舒曰「二女相与,行有同车之道,坐有同席之礼,其情亲而比,其恩曲而至。
由此观之,姊妹通斯同矣,兄妹别斯异矣。
同者亲之本,异者疏之源也」。
然则二女之服,何其不重邪?
兄妹之服,何其不轻邪」?
曰:「同父而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故二不敢相与重」。
然则何故三月邪?
从母何故小功邪」?
曰:「故母取其爱,是以外王父之尊,礼无厌降之道。
为人子者,顺母之情,亲乎母之类,斯尽孝之道也,是以从母重而舅轻也」。
曰:「姑与父异德异名叔父与父同德同名,何无轻重之降邪」?
曰:「姑与叔父,斯王父爱之所同也。
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此叔父与姑所以服同而无降(《通典》九十二引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