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崇氏问殇制哭 晋 · 淳于睿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四
崇氏问云:「旧以日易月,谓生一月哭之一日。又学者云,以日易月者,易服之月,殇之周亲者,则以十三日为之制。二义不同,何以正之」?淳于睿答云:案,传之发正于周年之亲,而见服之殇者,以周亲之重,虽未成殇,应有哭日之差。大功以下,及于缌麻,未成殇者,无复哭日也。何以明之?
案:长殇、中殇俱在大功,下殇小功,无服之殇,无容有在缌麻,以共其幼稚,不在服章,随月多少而制哭日也。大功之长殇俱在小功,下殇缌麻,无服之殇则已过绝,无复服名,不应制哭,故传据周亲以明之。且缌麻之长殇,服名已绝,不应制哭。岂有生三月而更制哭乎?」(《通典》九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