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释疑论 其十三 西晋 · 刘智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九
问曰:「今有狂痴之子,不识菽麦,又能行步,起止了无人道,年过二十而死者,或以为礼无废疾之降杀,父当正服服之邪?以为殇之不服,为无所知邪?此疾甚于殇,非礼服所加也。礼之所不及,以其从例所知故也,不宜服矣。此二者将焉从」?智答曰:「无服之殇,至爱过于成人,以其于生性自然未成,因斯而不服,以渐至于成人,顺乎其理者也。至于废疾,多感外物而得之,父母养之,或不尽理而使之然,仁人痛深,不忍不服。故礼不为作降杀,不得同殇例也(《通典》一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