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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为旧君讳论 孙吴 · 张昭
 出处:全三国文 卷六十五
有见大国之议士君子之论,云起元建武已来,旧君名讳五十六人以为后生不得协也。
取乎经论譬诸行事,义高辞丽,甚可嘉羡。
愚意褊浅,窃有疑焉。
乾坤剖分万物定形,肇有父君臣之经。
圣人顺天之性,制礼尚敬,在三之义,君实食之,在丧之哀,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恩莫大焉,诚臣子所尊仰万夫所天恃,焉得而同之哉。
亲亲有衰,尊尊有杀,故《礼》服不尽高祖,下不尽玄孙
又《传》记四世缌麻,服之穷也;
五世袒免降杀同姓也;
六世亲属竭矣。
又《曲礼》有不逮事之义则不讳,不讳者,盖名之谓,属绝之奸,不拘于协,况乃古君五十六哉!
邾子会盟季友来归不称其名,咸书字者是时鲁人嘉之也。
何解臣子为君父讳乎?
周穆王讳满至定王时王孙满者,其为大夫,是臣协君也。
厉王讳胡,及庄王之子名胡,其比众多
类事建议,经有明据,传有征案,然后进攻退守万无奔北垂示百世,永无咎失。
应劭上尊旧君之名,而下无所断齐,犹归之疑云,《曲礼》之篇,疑事无质观省上下,阙义自證,文辞可为,倡而不法将来何观?
言声一放,犹拾沈也。
过辞在前,悔其何追(《吴志·张昭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