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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问崇华殿灾咎 曹魏 · 高堂隆
 出处:全三国文 卷三十一
崇华殿灾,诏问隆:「此何咎
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
隆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戒也。
率礼修德可以胜之。
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
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
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
上天降鉴,故谴告陛下
陛下宜增崇人道,以答天意
太戊有桑谷生于朝,武丁雊雉于鼎,皆闻灾恐惧侧身修德三年之后远夷朝贡,故号曰中宗、高宗
此则前代明鉴也。
今案旧占,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戒
然今宫室所以充广者,实由宫人猥多之故,宜简择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罢省其余
此则祖己所以高宗高宗所以远号(《魏志·高堂隆传》,又见《续汉·五行志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