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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问崇华殿灾咎对 曹魏 · 高堂隆
 出处:全三国文 卷三十一
崇华殿灾,诏问隆:「此何咎?
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
隆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戒也。
惟率礼修德,可以胜之。
《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
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
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
上天降鉴,故谴告陛下;
陛下宜增崇人道,以答天意。
太戊有桑谷生于朝,武丁有雊雉登于鼎,皆闻灾恐惧,侧身修德,三年之后,远夷朝贡,故号曰中宗、高宗
此则前代之明鉴也。
今案旧占,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戒。
然今宫室之所以充广者,实由宫人猥多之故,宜简择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罢省其余。
此则祖己之所以训高宗高宗之所以享远号也(《魏志·高堂隆传》,又见《续汉·五行志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