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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侯在丧袭爵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尚书奏以故汉献帝嫡孙杜氏乡侯刘康袭爵假授使者拜授,素服夺情议。
案《周礼》:「天子公卿诸侯吉服玄冕朱裹,玄衣纁裳
有丧凶则变之,麻冕黼裳
邦君麻冕黼裳」。
麻冕者,则素冕,麻不加采色
又变其裳,亦非纯吉,亦不纯凶。
汉氏承秦,改六冕之制,以玄冠绛衣一服而已
有丧凶之事,则变吉服,以从简易
诸王薨,遣使者嗣子为王,则玄冠衰绖,服素以承诏命,事讫然后丧服
之前典,则差《周书》,论之汉室,则合常制
王肃议,尊者临卑,不制缞麻故为素服
三年丧,在缞绖之中。
若因丧以命之,则无复素服,若以尊崇王命,则吉服以拜授。
案《尚书》:「康王策命吉服而受之。
事毕,又以吉服应门内,以命诸侯
皆出,然后王释冕服」。
故臣以为诸侯天子之命宜以吉服,又《礼》:「处三年之丧,而当除父兄丧服
除服卒事,然后丧服」。
则受天子命者,亦宜服命服使者出,反丧服即位而哭,即合于礼,又合人情
诏从之(《通典》七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