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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范五行 宋末元初 · 王野翁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七、《新安文献志》卷三五
五行生成,以奇偶天地以先后为一二。
太极浑然,初无象数,因气成质,先后可纪。
生之类水最先,故曰一,数奇而阳,故曰天。
火之生次水,故曰二,数偶而阴,故曰地。
木、金、土又次之,故曰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
语其生则土最后,盖有水火木金而后有以为质
语其成则土才具,而四者皆因以成,土又因四者之生以为成。
本无六、七、八、九、十之序也,原其生则有是先后之序尔。
之者奇,则成之者偶,生之者偶,则成之者奇,盖独阳独阴不能生成也。
所谓最先者,物静而动,气以潜润,呵而雨,啖而涎,悲而泣,愧而汗,牝牡交感果实包含,其初皆水也。
湿之气郁于阴则热,故火次之
热与湿相搏持则凝,故木次之
俄而坚强不挠,故金又次之
四者俱备相与冲和故土其中
故曰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也。
水火木金非土不能有成,故生成之数,水之一加于土五则为六,火之二加于土五则为七,木之三加于土五则为八,金之四加于土五则为九。
土之五不待加五也,以土加土,如涂附涂,吾知其必不然矣。
然则土之成数曷为而成十哉?
水火木金之生,即土之成数,积一二三四之数而为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