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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雪楼御史1286年10月1日 宋末元初 · 谢枋得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一三、《叠山集》卷四、《宋史纪事本末》卷一○九、《续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五、康熙《西江志》卷一七四、康熙《广信府志》卷三○ 创作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
十月朔日,丁忧谢枋得稽颡再拜奉书雪楼御史中丞相公执事
大元制世民物一新
宋室孤臣只欠一死。
所以死者,以九十三岁之母在堂耳。
罪大恶极,获谴于天,天不剿厥命,而夺其所以为命,先妣今年二月二十六日考终正寝
自今无意人间事矣。
礼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葬」。
某幼读此书,何知其苦,乃今履之而后痛楚不能禁。
某三十一而入仕,五十一而休官平生实历不满八月俸禄一毫归家养亲,已不可言孝矣。
黾勉送死,或可以少赎前过
亲丧在浅土,贫不能礼葬,苫块馀息,心死形存。
小儿到郡公文,乃知大元欲求至诚无伪以公灭私明达治体可胜大任之才,执事荐士凡三十,贱姓名亦玷其中
执事将隆旨督郡县,以礼聘召,有愿应诏以资币厚遣,乘传上京
弓旌招贤,轮帛迎士,此礼不见天下久矣岂非清明一盛事乎?
有志经世者孰不兴起
惜乎求异才而及某,非其人,非其人!
贻笑天下取讥后世,非大元梦卜求贤初意也。
扬善顺天荐贤报国执事为君谋亦忠矣。
燕京上饶五千里,当执事荐士时,岂知某有母之丧?
衰绖之服不可公门草土之御不可殿陛姓名不祥不可辱古灵荐藁也。
稽之古礼子有父母之丧,君命三年不过其门,所以天下之孝也。
解官持服,在大元制典尤严。
伊尹傅说之后,三千年间山林匹夫烟霞而依日月者亦多矣,未闻有冒哀匿服而膺币聘者。
传曰:「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
为人不尽孝于家,而能尽忠于国者,亦未之有也。
亲丧未克葬,持服三年,若违礼背法,从郡县之令,顺执事之意,其为不孝莫大焉。
大元道德仁义治天下,取士忠孝,人有不葬其亲而急于得君者,人心何在天理何在
圣君贤相所忍闻也。
且夫至诚无伪以公灭私明达治体可胜大任三代而下,真足当此选者,惟诸葛孔明一人
孔明隆中执事生古,皆荆楚奇才也。
孔明未遇时,立心制行必有大过人者,襄阳耆旧能言之,此执事熟闻,亦执事所愿学。
今天下果有人髣髴孔明者乎?
斯人应斯诏,固世道之福,亦儒道之幸。
光岳之气久裂者未全,六经之道久微者未昌,罝八纮、罗六合求才老者怯而不可用,壮者狂而不可信,少者未成才而不可得,姑取吉善士和光同尘,当馈可无思,拊髀可无叹?
野史记之曰:「甚哉,上下相蒙也!
此岂大元乐哉,此岂执事所愿哉?
语曰:「人岂不自知」?
自知不才久矣
亡国大夫不可以图存」,李左车犹能言之,况稍知诗书识义理者乎!
某之至愚极闇,决不可以召命亦明矣。
执事荐士时,特不知某有母之丧耳,倘知之,必不以不祥姓名旒冕
执事岂不前朝之事乎?
淳祐甲辰丞相史嵩之父没,天子起复嵩之不来大学生阊阖而攻之,其词曰:「天子当为国家纲常,为天地立人极,夺情令典起复美名」。
朝臣惟徐忠公元杰上疏正论力劝君父宜令嵩之三年丧
人心天理不可泯灭,此嵩之以寿终吉,宋之所以幸存三十年也。
咸淳甲戌而后不复有礼法矣。
贾似道起复平章文天祥起复帅阃徐直方起复尚书陈宜中起复宰相刘黻起复执政,饶信斗筲穿窬之徒,钻刺起复不可胜数
三纲四维一旦断绝此生所以为肉为血,宋之所以暴亡不可救也。
岂非后车明鉴乎?
忠臣论事识大体君子取人先观大节执事不可称匪其人,而孤大元求才之意;
不可不以礼,而误执事知人之明不待智者而知之矣。
为人子止于孝,为人臣止于忠,某不能为忠臣,犹愿为孝子
传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
执事某之心,使某幸而不孝之名,是成我者之恩,与生我者等也。
某家弋阳执事侨寓旴江相望二百馀里,当徒跣以谢门墙,惟服色悽惨不可以达官贵人,敢以书白于侍御者。
语曰:「士屈于不知己,而伸于知己」。
执事岂不闻某为江南愚直人乎?
无所不至,惟天不可欺。
所以发露真情,而不暇文饰其辞者,亦恃执事知己也。
不备
稽颡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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