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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约旨 南宋 · 陈著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一三、阙、《本堂集》卷九四
某尝谓《易》者理气之会,《书》者经纶之本,《礼》者品节之理,《诗》者性情之真。
一经必有大纲领,不识纲领,则望天者苍苍望海茫茫不得门户,奚有畔岸
故于四经各举其所以为纲领者,名曰《约旨》。
夫《易》,其纲领在《乾》,盖天者天之体,《易》者天之心,《乾》者天之性,六十三卦皆其情也。
《易》超于浑沌而非浑沌近于恍忽而非恍忽其中有物,是谓之《乾》。
《乾》无不备,亦无不统。
所谓元,元未见也,而有利之体;
所谓贞,贞未见也,而有贞之体。
体在是也,用亦在是。
见于顺则为《坤》,见于动则为《震》,见于入则为《巽》,见于陷则为《坎》,见于丽则为《离》,见于止则为《艮》,见于说则为《兑》。
分而六十四卦六十四卦,《乾》一卦也。
折而三百八十四爻,三百八十四爻,《乾》一爻也。
虽倍而四千九十六,可;
虽倍而又倍之,可也,吾知其无穷也。
以其体,吾知其为天之性;
以其用,吾知其为天之情;
以其情性皆统于《易》,吾知其为天之心。
程子曰:「以性情谓之《乾」》。
盖兼体用而言。
今则因其说而析言之。
杨文元作《己易》,谓「自《乾》一画始」,是矣。
但「《乾》即《坤》,《坤》即《乾》」等语,又自是一说
是故学《易》者,要因《乾》见《易》。
夫《书》,其纲领在《尧典》,而一「光」字最难体认
光,其聪明文思发见者乎!
非推而致之远,而大包天地之外
非察而测之深,而不遗秋毫之末
无色之可睹,而自见煇煌焜耀
无迹之可执,而自见流动充满
故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