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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景周平反 宋末元初 · 欧阳守道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三、《巽斋文集》卷二二
吾里邓君景周梧州签书军事判官,而直藤州黎氏冤狱,出三人于死,经略司为劾守于朝,得旨镌罢,令于邕州边面自劾
武夫也,利黎之财,以招诱攻劫之盗诬之,先籍其家,将杀之以灭口,至是报虐以灭,可谓称矣。
权司理容州李浚者独以先毙佚邦刑,然亦天杀之也。
李浚对君之言曰:「迫于郡命,无可奈何」。
呜呼
冤民至此,尚有天日哉?
以前后申牍示余,并附见清湘时平孝子百六报父雠事,二事卓然可书,而清湘平反易,藤州平反难,藤州则与贪酷之守为敌也。
孙介夫桂州判官经制溪峒司欲杀无辜十二人介夫鞫其狱,持不可奏闻于朝,皆得不死
东坡先生特书其事曰:「介夫仁人也,不然安得一言十二人于必死乎」?
介夫名贤,自有文集刊于郡,然其姓名以此事在坡集中传世不朽
今之文章大家有喜传君事者,余草具以告焉。
虽然,君方壮年,仕行其志,世间冤枉待君而直者尚多,他日自有青史书之,如汉张释之、唐徐有功传,何但介夫名见苏集比也,君益勉之
庐陵欧阳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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