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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赋编序 宋末元初 · 欧阳守道
 出处:全宋文卷八○○八、《巽斋文集》卷八
国家科举取士,士不为举业者吾见罕矣。
苟为士,则学所当学,日孳孳以终其身,今移孳孳举业,于身心无得,于天下国家无用然而不敢不为者,势驱之也。
昔时从事于此未尝不自笑也。
以予之心度他人之心,知凡为此通病之也。
词赋之为技,视他文尤难精,旷旬月不习,则他日抽思良苦他人之已中选不时取而读之,则无以有司程度,常读常习,以俟一日之试,幸为有司所中,则缘一句一字可以时名,享禄利
今之甄拔人才,固在一句一字之间也。
古者人生八岁小学,十五则入大学,士以此自进圣功,而国家以此王佐
八岁则习声律对偶,十五则问场屋得失矣。
呜呼
科举之害,千百年未易议其革也。
不能科举,则所谓读而习之者安能自已哉?
李君所谓集贤赋》,实以资同业者读习之助也。
其编始于今岁,推而上端平甲午,继此皆以日月相次,凡省监郡邑学之所取皆在焉。
魁文录其全篇,馀则各韵各对,择其善者,其用工斯已勤矣。
同业之士得之足以省节录之劳,而他有以用其暇也。
欧阳文忠公尝言,士学圣人之学,远且大而用工多,则声律之精当所不暇,必有用心精者,若栉之于发,续之于丝,虽细且多,而条理不乱,使学之者有以取焉,而得暇以事其所事。
善哉言乎!
公所言者声律也,李君所编声律之文也,故予窃取其说以序李之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