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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忠观置田记咸淳五年七月 南宋 · 黄梦炎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六○、《至元嘉禾志》卷一七、万历《秀水县志·艺文》卷九
淳祐己酉南湖赵公谂于朝,愿以听履居宅改创道观,以伸区区报亲忠国微忱
乞锡「报忠」为额,仍拨长春一庵、割本家十顷隶观常住岁收租给道士熏修费,并赡其徒。
中书省下之仪曹仪曹之郡,咸言宜蒙听许
明年堂帖下,乃请四明廷圭观事
已而入为太乙宫高士义乌纯一继之,又以选为金庭观去。
未几,公亦蜕尘寰矣。
二子法曹崇烈登仕君崇慗克念厥绍,匪懈益虔。
亡何登仕君遽早世法曹恪遵先志弗渝,谓纯一畴昔从公游最久,且经始有劳走介郑重挽致,纯一幡然以来
其再领众也,观事加治,圭撮无私焉。
纯一忠简公五世孙,予外弟也。
法曹于是纯一属予为之记。
观世之仕者,以问舍求田子孙惟日不足为事轮奂街衢矣,膏腴连阡陌矣,尺攘寸取,犹未盈厌
今公独皆捐吾芘风雨之庐,以饰老氏之宫;
辍吾供伏腊,以饱方外之侣。
念头所在切切焉孝于亲,忠于君,而不暇子孙谋,讵容与徼福同日语哉!
抑可书也已
道家者流清净自命其高至于拔宅霄汉绝粒朝霞岂必口腹累人者?
日用饮食,何莫非道。
父子君臣之伦,道之大端系焉。
晨芗夕镫,稽首万寿,固黄冠职分当尔。
上帝之临女毋贰,星辰昭布森列,积忱对越一饭不忘,惟无愧于是心,则亦无愧于公之心矣。
纯一与其徒盍亦勉旃
观之颠末见于文昌公所撰记亦详矣。
若夫租之斛石、岁之用度,则载诸碑阴,皆不复赘。
公讳汝俳,登朝簿,正农扈,出佩太守符,持使者节,盖近时麟振之望。
法曹君今掾北府通敏而谨粹,必能昌其家声云。
咸淳五年秋七月朝散大夫、行太常丞枢密院编修官、兼权尚右郎官黄梦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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