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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斋 南宋 · 方岳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八、《秋崖集》卷三六
予与从之共灯火于珠溪,厥既三十年而馀矣,予苒苒日以老,学益落,而从之谒予记其燕居之室颐斋
予曰:此非予所及也,盍见孟子而问之?
古今言颐未有如吾孟子者,其言曰:养一指而失肩背,是为狼疾人矣;
养樲棘而失梧槚,是为贱场师矣。
何哉?
子所养而有省于斯也。
昔者圣人之画颐,岂但象其竖颊颏插齿牙,率天下后世为饮食之人哉!
其所养必有大于此者,故曰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
小人者以三釜为荣,以五鼎为贵,所养者外也;
大人者不三釜而荣,不五鼎而贵,所养者内也。
然则万钱之食一颐也,一瓢之饮又一颐也。
侏儒之饱一颐也,首阳之饿又一颐也,子将奚择焉?
五色令人目盲,则如非礼勿视以养明
五声令人耳聋,则如非礼勿听以养聪。
嗫嚅于势利之涂,则如非礼勿言以养神;
颠冥于嗜欲之境,则如非礼勿动以养志。
必如是而后可以观颐矣。
子亦识夫君家诸人之颐乎?
由颐者安石也,不出则如苍生何?
从之曰:仆谢未能。
朵颐者玄晖希逸也,唫风嘲月以垂涎于世利之鼎而已。
从之曰:仆敢不戒?
颠颐者灵运也,猖狂妄行而祸及之矣。
从之曰:仆虽不敏,然亦知所择矣。
然则子其勉旃于观颐乎?
牛山之木非也,揠宋人之苗尤非也,如欲观之,则孟子所谓以直养而无害者也。
朋友司过,敢告灵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