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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奏宣谕 宋 · 李曾伯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三二、《可斋续藁后》卷六
七月初八日酉时,承阁长德亨六月二十四日午时恭奉圣宣谕,臣祗诵训辞,倍深感激
所准圣谕犒设戍兵过犹不及近日特科银盐,专以备缓急不测之用,臣敢不恭体!
南中旧来戍兵胡颖任内不过二百人徐敏子任内不过一千八百人印应飞去年添戍亦不过六千二百人
兵数既少,支犒可以从优,亦是前人恤其远入瘴乡之意,固足以取悦将士
今来戍兵既视比年增倍,旦夕陆续到来水陆共以一万八千馀人计,若欲尽照前支犒委是浩费。
要之戍兵之来,地里远近支犒当有厚薄前人无所分别一概支犒,似亦略欠区处
今臣已将江淮京湖湖南地里分作三项支犒,自江淮来者如旧例,京湖来者湖南来者则各量与等第裁损,此在军士亦自无说。
近日湖南二千五百又到,已减省六万一千馀贯矣。
旦夕遣令出边前人亦是一概支给
今臣亦欲斟酌远近支犒,邕、钦作一项,并照前例,宜与融则亦与照远近等第差减。
当此用度窘乏之时,岂敢妄为国费不知撙节
但此项支犒,经、漕、郡三司皆无馀力,安能办此?
前者印应飞亦是于科到备禦钱内支散,今亦只得朝廷近科银内兑钱支给
每遇一番支散,自但以时出豁随即具申,不敢分文欺弊也。
臣又准圣问:「经、漕、静江三司略无事力可以通融乎」?
臣窃照广西财计所入,止仰盐箩一项,凡所出纳且有经常何敢毫发过取于民!
经司不过有买马钱一项,今系隶朝廷窠名
见添创制一司官吏将士请给钱米未免仰给郡计。
所谓郡计,一府所入苗额岁三万石,止及潭州一县
催科不及数,日用支吾,亦不过漕司拨到盐箩,日赏日支,别无所入。
所谓漕司,则岁用盐本钱一十八万省,可以措置本息共收三十四万省,仅了岁支经常之数。
往时无军与添戍之费,经、漕两司相为通融仅可支吾
今连政以来,那兑罄尽
见今无盐本,无籴本,又添运米水脚一项(姑举河南永州一石邕州,该水脚十七文。),此又当年所无。
兼臣近将新安边军一项九百二十人券已拨填经、漕、郡三司旧管军额,更不申请科降,比之递年各司又添此一项钱米委是无通融之地,臣不敢一语欺诳也。
近申券钱乃是军人每名依例日支一百文省,算至年终,以二万四千三百六十四人计,合该之数同新正月以后尚未申请
今准圣谕庙堂无可挨那,独于臣殊觉加厚,兹尽出君主盟之赐。
以所蒙庙堂矜念如此,臣知有感戴
但军券一项委是一名不可欠少一日不可缺支。
岭峤在数千里外,大惧临期乏兴控告不及用是数月尘渎
更望圣慈宣谕外廷如数应副,此非臣所敢分外申请也。
臣又准圣谕:「司存岂无可以生财之道
来年切须措置屯田」。
臣既叨隆委,亦愿深以尺寸自见
实缘臣于理财素短,况如广右地瘠民贫,亦无可措置
所有屯田,则闻沿边邕、钦间及柳州管下东泉一带颇多荒田,倘募军民耕垦,固可措置
刘雄飞往邕,臣亦尝嘱其到彼相度经理
但民耕则岭人于私田犹多惰,况责其公田用力
军耕则各州驻兵无几,欲委之戍兵难事
因田致谷,此固先务,然须图其实数,不可徒付之空言
所恨臣老钝日甚精力不逮于昔,深恐无以上副委寄,谨当更与官属商确,续具奏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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