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铨曹权贰卿赵左司希𡉙 南宋 · 徐元杰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五三、《梅野集》卷九
疏愚,获以列曹祇奉清尊条教,盖畴昔所愿不可得者。
区区辄有禀忱。
顾如某叨尘过分,本不历谒铨之苦,特自十馀年来,每因契旧诵言其苦,如小节不圆,皆为吏部书铺控持,率重其费。
若雪罪犯者,栽培倾覆,固所自取,姑勿论可也,特其间有当察者。
或仕于势要之卿,不合其意,以当权而劾之去者,却可怜悯。
前昨如曹生陈词,观其案牍,已参部十馀月矣,前后射缺,转转不该,皆残零破落缺尔。
彼之一状,所具三缺,惟吾所予而已
某初不识其人,亦亮其心在可宥可与之域。
外射阙,率用指二三而听所予。
及观贰卿所判,不以为然
抱案牍来问其故,则曰「侍郎恶其来见」。
尝观范文正公有以典铨勿纳为言,公曰:「勿纳客,何以识其人?
纳之则觇其辞气,因所见而證所闻不亦可乎」!
或又问避嫌之事,公曰:「只为自信不过耳」。
盖寓激昂微权行法之时。
执事权与正同,行且即真矣,敢诵所闻凌躐以请。
如已部者不必再令其听命书铺,凡射缺许其具该差合入之缺,惟主者其所当予。
若雪罪犯,则审其或初或再,与夫有罪无罪之实,权变而为之处。
敢不清心,自早至暮,服役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