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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祠府帖 南宋 · 郭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八二
军府
府学中斋王思文状:「曾大父著作执经伊川先生之门,亲传正学
绍兴四年六龙南渡行幸吴门郡侯孙公佑以学行荐,令布衣上殿奏对称旨圣语有云:『王蘋起于草茅议论素宦于朝,通儒也』。
蒙赐进士出身,迁至著作国史有传。
及《语解》、《文集》、《记善录》行于世,有如胡文定、尹和靖张思叔先生遗帖可考。
陈唯室曾文清门弟子也。
前政实斋阁学王先生下车之初,首以吾乡六君子为问,以策于学。
念先著作及唯室祠祀未备,绘像,并祠于郡庠,德至渥也。
今唯室之孙陈之谅首祈请判府史尚书,月有奉祠之赐,学有掌祠之职。
其他先贤之后亦各有之,独是曾大父之祠缺然有愧。
思文前政江府教仅与沾污微俸,得尾殿祭之后
思文一介么么粗安义分不敢躁求
靖惟著作门人之后既已得职,傥不控陈,实维暴弃
兹盖恭遇判府发运提领节制待制侍郎先生道传,业绍伊周。
幸陶教育之恩,久被作成之泽。
乞照先著作门人陈唯室先生孙陈之谅例,帮给使府奉祠职事」。
前政判府侍郎台判库呈一日,继据公使库单子具呈照得祠官月支钱三十
十七界官会所据府学掌祠学生王思文申乞帮支请给,奉前政判府侍郎台判索掌祠帖呈,仍契勘掌祠俸有无高下
又据公使库单子,据王思文称,见充掌祠,未曾给帖
提督官书拟:「王掌祠据称未曾给帖然而著作之像既祠于学,则与陈唯室事体一同,合不合照例月给俸,仍给帖」?
前政判府侍郎台判,牒学保明府司已牒府学契勘去后,今承府学申,继送前郡契勘呈。
今据正录直学乡贡免解进士学生东发等状申:「蒙送下府牒,为王秘校思文乞支月钱事。
东等照得王思文肄业学时中斋其先著作见祠于学。
今据所陈,欲就使府给帖,支帮月钱
东发保明诣实申乞,备申使府,取自指挥施行」。
奉台判:本学既与保明合与朱秘校例支,自六月为始,须至行遣
右,今帖府学,时中斋王思文,仰充王著作掌祠,先具遵禀状申。
淳祐六年闰四月(阙)日帖。
从事郎、两易平江府观察推官吴。
迪功郎、特两易平江军节度推官蔡。
宣教郎、差充佥书平江军节度判官公事赵。
承议郎添差通判平江军府事余。
承议郎通判平江军府事、暂领府郭庭坚台押。
按:《王著作集》卷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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