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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烈 宋 · 饶端学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六六、雍正《湖广通志》卷二五、乾隆《沅州府志》卷三八、同治《黟阳县志》卷二二
昭烈者,南岳忠靖王行也。
宝庆初元夏四月端学母弟敏学来令此邑,见其颓毁,惧弗称威灵
三年疏理赋馀,得缗钱,倡邑民更新之。
走书湘中,属纪事
朝奉大夫方公师淳熙后记云:昔官京口被旨赈济淮阴,因读《弃指亭记》,始得王颠末
王讳抃,姓张唐天宝中家滑之白马任侠尚气每出,辄袖金椎
安、史之乱张巡许远孤城禄山睢阳筑台死士,得南霁云为将。
霁云王素厚善,遂俱乞师贺兰进明
明本无出师意,且壮二士,为大飨张乐
霁云慷慨言曰:「出睢阳时,人不食弥月矣,义不忍食;
纵食,亦不下咽
今无以反命奈何
请置一指示信」。
因拔刀断指,血淋漓以示进明。
感愤瞋目裂眦视进明,亦断一指
偕还,射浮屠矢著其上砖半箭,曰:「吾还杀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识也」。
城陷,王与霁云皆死之。
又案《清湘志》:政和閒,贼潘宗岩犯沅州城危垂陷,众急走祷。
宗岩纵火,忽返风,贼不能近郛
又云:闻若有人呼外兵来援,遂退却四十里。
州上其事,特封灵佑侯
端学以为忠义之士,此心更千载如在争光日月,虽晦蚀一时,而天实显之有终不可得而逸者。
故王姓名可逸于史三十六人之閒,而威德在人,自不能忘于沅水之上。
今考《忠义传》,又载霁云败贼宁陵别将二十有五,而逸其姓名者亦四人益知山颠水涯断碑遗文有助史阙为多。
端学记事,复为诗题之石。
其辞曰:唐侮厥德,遂颓三纲
猘戎逆谋,猋起汉阳
锦绷蹙裂,漏雨床床。
士夫厥角,其孰敢当
睢阳孤垒,以百当万。
蔽遮江淮,贼势阻缓。
中丞倡义,其下答响。
霁云乞师王实走往
贺兰不歃,不肯出师
云与王誓,弃指示之。
矢没浮屠精诚若斯
异时破贼,继之以死。
灭贺兰有如此矢。
史逸其事,天显
诗示来世,于千万年。
按:光绪湖南通志》卷七七,民国二十三年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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