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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婺源县丞厅嘉定十六年十二月 南宋 · 徐幵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二七
天地之大,莫逃乎数。
故儒以世言,释以劫言,道以尘言
昔汉尝凿昆明池,见灰墨复土,曰:「此天地劫烧之馀也」。
然则数之说,可不信乎!
婺源在新安实为望邑,自令长以下,丞簿尉监。
丞厅县治东偏地形湫隘大门西向,岁寖久前后孰能新之者
嘉定十四年东嘉陈公迈再转而丞斯邑,适值偃室久虚,郡委公兼权邑事,簿书期会急于星火,县帑枵然焦熬万状
公方抚字专勤,催科不扰邑民翕然安其政。
明年八月二十八夜城南郁攸为灾,民居沿燬,县治所可容力者,厅与堂而已
丞厅居民连甍接榱,弗可扑灭,片瓦不存岂非数欤?
公即发廪赈恤惟恐或后。
诸司散给钱米公奉行尤虔。
老幼均被,曾无愁叹
无何仓使史公定之申请于朝,是年冬获旨,于本州交承钱内支拨三千缗下县起造官舍
公以居民尚未兴复,若遽命工役,则土石材苇,公私交取,必致妨民,虽挈家居陋不辞
明年民居庐舍渐有次序,曰:「可以即事矣」。
始召匠计直。
材猷周于世用事业袭于家传,政弗扰于民,蠹每防于吏。
经营姑洗之初,落成林钟之盈。
县治所宜有者,曰更楼,曰两廊,曰县狱,曰酒务悉立成规
与同僚曰:「县治固所当急,丞为邑之贰,亦不可缓」。
丞厅旧规松庭居左,与厅相连比,仅能容数个。
今易其址于厅之外东隅吟哦于其地,厅与门轮奂一新
后辟一堂,扁曰贰政,极爽垲
堂增为五间,护以泊水,寝室有处,庖湢有所,内外几及百楹恢拓有加焉。
某闻之,职思其忧,则事不辞难。
今公涉笔崔庭,蔚为潘县事业责委,乃能于煨烬之馀,悉力营建
虽物之成坏不逃乎数,公则未尝委之于数而不图之以人事也。
犹可委者,公解组在即常情处此,必苟简灭裂
不然规模必求其广大木植必求其雄伟瓦竹必求其坚凝,去之日如始至,此又见公崇笃交承之谊,非止为一时计。
公推此而广之,事业岂易量哉!
幵晚窃末第凄凉一尉,于公有同寅之幸,目系其事,可不述其颠末
故并书之。
嘉定十六年十二月四日县尉徐幵记。
按:民国重修婺源县志》卷六五,民国十四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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