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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辩 其三 欲辩 南宋 · 吴泳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五五
天生民有欲,父乾母坤,分阴分阳,于是乎有男女之欲。
物生必蒙,蒙稚不可不养,于是乎饮食之欲。
形既生矣,五性感动万事出矣,又于是乎臭味声色安佚之欲。
然是数者,亦岂其性之所能无哉?
传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
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
夫既谓之性,则不当以言欲,而曰「性之欲」者,盖有生则有欲,有感则有应。
不即性以穷其原,而徒恶物之感于己,乃欲一切屏而去之。
则是闭口枵腹然后可以饮食之正;
绝灭种类然后可以夫妇之别;
弃而形色,黜而肢体然后可以真性之本。
佛老之流,而圣人大中至正之道不如是也。
圣人亦岂混天理人欲一体哉?
其间自有可者不可而已
可欲之谓善,天理也。
元者,善之长也。
无欲其所不欲,人欲也,好恶无节而人化物者也。
人能于其所可欲者而欲焉,乐善如贪,好德如色,悦理义刍豢,则吾之一身万物皆备,何欲而不善哉
学者未可以「欲」字作人欲看也。
作《欲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