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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辩 其一 情辩 南宋 · 吴泳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五五
人函天地阴阳之性,则有喜怒哀乐之情。
人而无喜怒哀乐则天下之达道废矣。
持一叶与婴儿,与之则笑,夺之则啼,此喜怒哀乐之端也,正情之所发也。
发乎情,本民之性,而世之论者则曰:「情,妄也,私也。
私彻而后天理见,妄息而后本性明」。
于是有去情灭情之论。
吁!
使情而可去可灭,则性亦可去而生亦可灭也。
是并圣人木石之伦,栖学者枯槁之地也。
《易》之一书,有天地万物之情,有鬼神之情,有圣人之情,岂人而可无情乎?
子思子善言情者,于喜怒哀乐,特论其中节与不中而已
孟子,则又直以情为善也。
先儒多以「乃若其情」之说谓顺其情,然后可以为善
愚意「若」字亦不须费讲解也。
今人乍见,则皆有怵惕恻隐之心
一「乍」字便是情,曷常待安排哉?
使果如其情,则有子之不能去丧,皆其情之所在
果非其情,则乐正子春不食,乌得而用吾情!
圣人所贵乎尽情伪也。
作《情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