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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门宣赞舍人许堪荆湖制司参议官兼知枣阳军录黄 南宋 · 吴泳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四一、《鹤林集》卷二一
窃惟参议官之置,自建炎四年始。
其初两浙帅府仅置一员自后沿江大使江淮都督府川陕宣抚荆襄制置亦许并置员数寖广
其制视提举茶盐官,其序官转运使,其资格或以直学士充。
分阃之寄,参制其半,体貌亦隆矣。
川陕则用刘子羽荆襄则用吕擢江淮则用冯方查籥等,选任亦重矣。
等而上之至于参谋
沿而下之,至于准遣,皆以文臣为之,而未尝有一武弁参错其间
顷自绍定以来官名混于流品格法坏于私门,凡所欲为之官,皆可由经营而得,至有以祗事閤门而滥簉机幕者,物议藉藉于时
今甫更大化治朝清明,岂宜议幕之官不举正名之典?
臣窃见閤门宣赞舍人许堪近者特差充荆湖制置司参议官
参议不差武臣旧矣,许堪之若贤若否,臣虽未稔知其人,而除命一颁,良法随废,则于国家事体有关系。
计议之职,在祖宗朝文武通差。
今欲乞收回许堪参议之命,改正计议官
庶几无紊官常,无隳法守,名正而言顺,法行而事兴,亦可以为今日器使人材之劝。
所有上件指挥,臣未敢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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