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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承议张公墓志铭 南宋 · 真德秀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九六、《西山文集》卷四六
昔者洙泗之教亦多术矣,然综其要归不过曰学以成性、行以成己,施之于政则以成物而已
岂有二致哉?
修乎内所以应乎外也,裕诸己所以推于人也。
故自河南以来,数君子语知必及行,论理及事,明其本之同,欲学者交勉也。
若故庆元大夫承议张公者,其庶几用力于此乎!
公名彦清字叔澄其先金陵徙建,为浦城人
大考梦禹,即余所传草堂翁也。
大考孝廉
考,宋兴,赠承事郎
徐氏,赠孺人
公少孤力学,以辞艺四举于乡,中绍熙元年进士第,主光泽簿,教授全州,丞吉之安福,用荐者改秩,知处州庆元县,以疾请主管台州崇道观,年六十四,卒于家。
公生绍兴之季,而长于乾道淳熙之间
是时,子朱子倡道东南,海内学士至者云集,公数往从之,得其大指
及仕光泽,又与隐君子李公吕游,质疑辨惑造诣日深
李公号澹轩,子朱子之友也。
公之学渊源如此,故见理明而自信笃,终其身弗畔焉。
见于制行以孝忠信本根洁廉劲挺为质干。
蚤殁,恨养之弗逮也,不茹甘服美者终其身。
女兄未嫁,捐所有资之,一簪自留
少从乡先生徐君翷学,徐喜公开敏,欲以子妻之,未及而死。
公与荐,富室有将女之者,公曰:吾受徐公深知,其忍负之邪!
仕虽久,家亡旬月储,岁莫贫且迫,里人有欲饷之者,公曰得钱固所欲,然非吾本心,卒不受
尝被檄试三山,时伪学之论方哗,同列以是发策士子主司意,争诋訾先儒,公独取持议不阿与其选。
提刑兼帅事,亦附党论者,顾谓公有守叹重之。
陈丞相自强校文于建,公其所取士也,及为僚昭武,老矣无刮目者,公独事之惟谨
陈去而骤贵,锐欲钩致公,公弗屑。
陈语人曰:「张叔太彊项,不可收拾」。
亲故或以尤公,及陈败,始叹服
其施之政,则自始仕以勤民为心。
大饥郡属公行振恤事,措画有方,人赖以全活
安福有广陂,溉田万顷,中废坏豪右私其利,公请于郡而复焉。
扶杖蹑履往来泥潦中,居半岁,陂成,田以常稔。
会峒蛮窃发,燬永新,蹂龙泉,距县不百里公佐其长,聚兵以防,蛮峒知有备,引去
俄传寇且至,同僚有怀印欲遁者,公曰寇来否未可知吾曹一摇足,乱先作矣,肩舆秉炬,遍谕居人,俾勿动,而传者果妄。
郡檄公行永新既至,见饿民累累,请加振恤,未报而命公督其租。
公叹曰:此岂催科时邪
则以谂于州提点刑狱得勿督。
漕司岁籴诸郡,公谓兵事未息白使者请罢之。
民逋酒息钱以数十万,械系至死不能偿,又白弛其负。
皆见听。
公之为人恳恻明辨故志常伸于上而惠得及于下,使推而大之,其泽物称数乎!
汀有疑狱,屡成而屡变,公被臬司命鞫之。
至一舍所,微服徒行,访田野间,具得其囚负冤状
至狱,破械将释之,吏争持不可,公弗听,巡尉及初鞫官惧得失入罚,则以希赏诋公。
公曰:吾欲雪无辜尔,赏非吾志也。
未几,真杀人者获于他邑,公亦绝口弗自言。
其后临川有狱久不决,前鞫者既得其情,囚黠甚,使者临问则窒耳以纸,阳若不闻者,数问则指其耳。
使者疑且怒,以覆讯诿公,移书郡幕,俾谕意茍活囚将荐之。
公平淑问,以如前鞫报,囚竟伏其辜。
公之治狱,于宜生者生之,虽官吏交怵弗为动也;
死者之死,虽临之以部刺史之威,诱之以荐举之利,弗顾也。
使进而司天下之平,其肯骫法以殉人,阿意以贸宠乎!
晚宰庆元甫至目眚作,然两造在庭,犹呼之至前,儿女语之,人人得吐情实,吏束手不能铢发欺。
去之日,送者至泣车下
呜呼,视公之行与若此,其不自学出欤!
然则世之以知行为异路、理事殊方者,其又可信欤!
惜也蓄之多而用之弗遐,故其事业仅尔。
然尝考圣门之学以反诸身为本,故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己知,求为可知也。
若公者,能自立而有可知矣,至其位之卑而知者少,此则圣贤所不能必,况于公乎!
由是言之,公其可以亡憾。
公配徐氏,封安人
子芸、坚,皆世其学。
女嫁进士余雅仁。
三人
公之殁,实嘉定十一年正月九日,以十四年十二月,葬于县十里致孝先茔之侧。
予之生后公二十有一年,蒙知奖、辱开教极不浅,犹记公未病时饮激烈,或歌草堂岩隐之词以自侑,闻者为竦踊起立,盖一世豪士也。
退考其平生践履不失尺寸是则宜铭。
铭曰:
志之穹,气之雄,敛而归之法度中。
不叹卑,不忧贫,中心耿耿常在民。
若有为,卒莫伸。
可悲,托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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