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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孝文 南宋 · 真德秀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六二、《西山文集》卷四○、谕俗文、《明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乾隆《泉州府志》卷二○、道光《福建通志》卷五六
当职昨以三事谕民,首及孝悌
数月以来,累据诸厢申到,如黄章取肝以救母,刘祥取肝以救父。
近又有承信信周宗强者,其母安人陈氏得疾几危割股救疗,母遂平复。
虽非圣经所尚,然其孝心诚切,实有可嘉
今忽据百姓吴拾同妻阿林愬,其子吴良不孝再三审问具言其详。
当职忝为郡守不能理义训人致使民间有此悖逆日夕惭惧无地自容
周承信除依条支赏外,特请赴州,置酒三行,以示宾礼之意,用旗帜鼓乐鞍马伞扇送归其家。
吴良聪罪该极刑,姑与从轻,杖脊二十,髡发拘役一年仍就市引断。
使人知孝于其亲者有司所深敬,不孝其亲者王法所必惩。
兼此邦之人,本来易化,只缘官司不加训励故有无知轻犯者。
今为尔民略陈大义
昔者圣人作《孝经》一书教人事亲之道,其《纪孝行》曰:「孝子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事亲」。
孝之始终无出于此
所谓居则致其敬者,言子之事亲,常须恭敬不得慢易
父母者,子之天地也。
为人而慢天地,必有雷霆之诛
为子而慢父母,必有幽明之谴。
太守侍郎王公见人礼塔,呼而告之曰:「汝有在家佛,何不供养」?
盖谓人能奉亲即是奉佛,若不奉亲,虽焚香百拜,佛亦不佑
此理明甚,幸无疑焉。
所谓养则致其乐者,言子之养亲,当有以顺适其意,使之喜乐也。
大凡高年之人,心常欢悦疾病必少,中怀戚戚则易损天年
老莱子双亲年高常著䌽衣为儿童戏,正以此也。
贫下之民,固无美衣珍膳以奉其亲,但能随力所有,尽其诚心父母未食,子不先尝,父母尚寒,子不独煖,父母有怒,和颜开解父母有命竭力奉承,则尊者之心,自然快乐闺门之内,盎然如春矣。
所谓病则致其忧者言父有疾,当极其忧虑也。
昔人有母病三年不解带者。
亲年既高,不能无疾,人子躬自侍奉,药必先尝,若有名医不惜涕泣恳告,以求治疗之法,不必剔肝刲股然后为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或不幸因而致疾,未免反贻亲忧。
贫乏至甚,无力请医,许诣州自陈当为遣医诊视,药粥之资,与从官给。
至于丧祭二事,皆当以尽诚为主不暇一一开陈
独有两说,愿因而劝戒
窃闻民间不幸有丧,富者则侈费而伤于礼,贫者则火化而害于恩。
送终之礼,称家有无昔人所谓诚必信者,惟棺椁衣衾至为切要其他繁文外饰不必为。
至如佛家追荐之说,固茫昧难知,然昔贤有言天堂无则已,有则君子登;
地狱无则已,有则恶人入。
茍明此理,则谄奉僧尼广修斋供,其为无益灼然可知
又闻乡俗相承亲宾送葬,或至刲宰羊豕,酣醟杯觞,当悲而乐,尤为非礼。
至于贫窭之家,委之火化积习岁久,视以为常。
曾不思古背叛恶逆之人,乃有焚骨扬灰之戮。
今亲肉未寒,为人子者何忍付之烈焰,使为灰烬乎?
言之犹可痛心况复忍为其事!
自今而后,富者则愿其削世俗不正之礼,省虚华无益之费,审欲为亲祈福岂若捐金谷以济饥贫,有若施药施棺,无非美事
傥能行此,福报自臻,何必索之渺茫,妄希因果
贫者则愿其勿以火化为便,茍稍可趁办何惜寻丈之地以葬其亲?
不获已,即仰陈乞,于官地安厝,但深掘坑坎筑土实封,亦胜于焚尸之惨。
经曰:「孝悌之至,通于神明」。
天下万善,孝为之本,若能勤行孝道非惟乡人重之,官司敬之天地鬼神亦将佑之
如其悖逆不孝非惟乡人贱之,官司治之,天地鬼神亦将殛之。
此州素称佛国好善者多,今请乡党邻里之间,更相劝勉
其有不识文义者,老成贤德之士当与解说,使之通晓庶几人人兴起家家慕效,渐还淳古之俗,顾不美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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