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三乞黜责 南宋 · 真德秀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五九、《西山文集》卷一一、《续宋宰辅编年录》卷八
某近具申朝省,乞赐奏陈,亟加谴斥,伏准省劄,二十二日三省奉圣不允不得再有陈请
窃念一介鲰生,初无长技,适遇圣主龙飞之初,召从遐外,列在近班,每有开陈,辄蒙嘉允。
孟子事齐之宣王,道未尝少行也,徒以王由足用为善
至其去也,犹三宿出昼冀王之追己。
圣贤事君之心,为臣子所当取法焉者也。
某以凡材而适遇聪睿好学之君、始初清明之政,不惟显用其身,而且施行其言,亦独何心,忍于去上之左右哉?
特以本朝旧章尊重言责,凡台臣议论所及不必明指姓名,皆当引去朝廷不复固留。
所以言路风采,存朝廷纪纲,而养士大夫廉耻一举而所全者三焉,非细事也。
伏观近者台中所陈,其于某妄言之罪可谓明斥之矣,然而未即劾者,盖有委保全之意,欲其自为去就故也。
今若顽然不知引去则是言路也,傲言路则是慢朝廷也。
一从臣之去留事为细,而言路伸屈纪纲系焉,其可以某之故而坏之乎?
士大夫能重其身而后能为朝廷重,今台臣既斥其罪矣,而乃贪恋荣禄栖栖然尚冀一日之留,则是顽钝亡耻之人也。
堂堂天朝,众隽布列,安用一无耻之人而使居侍从之班乎?
反复惟念实无可留之理,是用荐沥肝胆控告公朝,察其本心而亮其不可得已,检会已申事理,即赐处分施行
若乃区区爱君之心,则虽在畎亩岂能一日暂忘?
异时心迹既白,朝廷复有招呼,则奔走阙庭,其敢或后?
区区丹衷天日临照
伏候指挥
按:八月二十六日奉圣旨依已降指挥不允不得再有陈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