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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塾规约嘉定十二年六月 南宋 · 钱时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六、《蜀阜存稿》卷三
古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
斯时人人士君子之行,岂人固异于后世哉,教则使然也。
先圣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犹之物焉,藏之丹则赤,藏之漆则黑尔。
不教以义方不闲师范,而耳目日熟乎小人之事,则其长也,乐亲小人而惮见君子,又其甚则安于为小人而仇君子矣。
本心之良,人人所同,与天地同,与文、武周公孔子同。
事亲自孝,事长自悌,自恻隐自羞恶,自忠信,自笃敬一失其教,遂至此极,岂不可痛哉?
吾家自文三世而后大理丞新安支属散远,莫可谱叙
曾祖而下类多美质,固已蔚然成俗,得为儒家。
独有屈于力而遂终于失教者,时每感同气之义,思所以处此而未能也。
呜呼与其长大而悯其不为君子孰若教之于童稚,而使不为小人也哉
辄不自揆,岁延一师高斋凡子弟同曾祖而力弗及者,日廪而专教之。
慈湖先生闻之喜,名曰「广塾」。
自今吾族无家贫不教之子,咸知孝悌忠信士君子之行,固不美欤!
事甫经始条画未备,方将次第增辑,使吾子孙之贤者可守而不坏云。
嘉定十二年己卯六月十有八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