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泉州知府黄左史中劄 其二 南宋 · 陈宓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五七、《复斋集》卷一二
某窃谓绍兴经界法行福建,而独不及泉、漳、汀三州
泉州沃壤平衍岂不可行哉?
当时必有豪民不便相与出力以沮之耳。
乃者名儒欲行于临漳规画已定,仕于朝者坏之,使不得行,识者至今叹恨
今若朝廷断然行之,无不可者,但此法行豪民不悦何者
此州之产归于贫户,而田则实在豪民
豪民坐享膏腴贫户日苦追逮追逮不已,则室空而逃。
官既缺于赋歛,则横役暴政所未能免。
必不得已,则乞台旨行下令官民户各以见在田产经官砧基簿,定其乡村,计其亩步,摽其界至,著其产钱,此四者砧基簿大略
遇有买卖,俾民间各据砧基簿立契税契之际,官司亦必据两家砧基簿批割产钱。
如此,则民间重叠贸易增减产钱之弊,其利一也。
官司得产钱归实无业去产存之民,其利二也。
民间规避差役往往一户之产分为数户,立砧基簿诡名挟户,皆俾归为一户,产钱低昂一览可见差役均平,其利三也。
其他虑有一二奸民虚张界至之害,则严为赏罚以戒其欺。
数十年后,虽未行经界而亦经界之利,此经界之次策。
豪民富家所不欲,而简径易行,彼亦不得扰民为词而阻之也。
况贫富何常之有,今日之贫非昔日之富者乎?
此法一行则不独贫者受赐,它日富者受赐亦自今日始。
然则又当与寓公贤者议,使率先为之,则一郡莫不从矣。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