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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说 南宋 · 吴如愚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八四、《准斋杂说》卷下
有节则得其宜,物有节则当于用,故节有亨通之义。
所以易》于《节卦》首言节亨,不节则有嗟苦之象,失于不及也,苦节有道穷之象,失于过之也。
是知节以得中为贵。
节而得中,则斯合于礼而尽节之道,盖节者以礼为本,以中为则故也。
有子曰:「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孟子曰:「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
即《语》、《孟》之言参之,则知节以礼为本明矣。
节之所以本乎礼者,由礼天然之则,所以制中,必中乎礼,斯能中节,此中所以为节之则也。
惟其礼者节之本,中者节之则,故《乐记有言:「大礼与天同节」,而《节》之《彖》亦云「天地节四时成」。
阳盛则节之以阴,寒极则节之以暑,二气必得其中四时斯不失序
天地且尔,而况于人乎!
此人之所以不可不知节也。
节之为义,岂但节财而已哉?
其内而言之,则嗜欲不可不节,嗜欲不节清明气昏矣;
其外而言之,则饮食不可不节,饮食不节和平之气乖矣。
知此而节,则中正以通,不惟饮酒濡首之患,而于安节之亨、甘节之吉,亦能有所得矣。
是乃节之旨要,即《书》中所谓节性之旨也。
圣人者必明节之旨以尽节之道,斯无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