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乞行保甲之法奏嘉定十五年九月 南宋 · 虞刚简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七三、《宋会要辑稿》兵二之四八(第七册第六七九五页)、《宋代蜀文辑存》卷七九
夔路蜀素僻阻,荒崖峭谷,民生其间,少知礼逊。
不惟封疆广袤盗贼出没难于擒捕加以愚民无知,但营私利,为之囊橐
一家被盗,乡邻不恤,或不敢救之。
根括之徒,无异剽掠,拘籴之故,米为翔涌民生滋艰,计无所出
二三年来,至敢操戈,十百为群,白昼行劫,焚屋杀人荡尽财物至为惨酷
官司虽例责之巡尉立限追捕,缘本路官吏少有正员多是权摄,依应行遣乞觅钱物,反更扰人致使平民,亦如被盗。
臣误司臬事,适在巴山问俗之初,阅视民讼,多诉被劫或称被杀
私切凛思,所以弭盗之计,固无保伍之法。
盖使之比联保爱出入守望使民相亲相恤,相友相助平居无乖争之习,缓急援救之义,而又有以察奸,不敢容奸
此诚成周乡井之制,实万世经久之利也。
是以熙宁盛时,尝申行保甲之法,始自河北遍及天下
所谓义勇保社、保马,其制备详
不特盗贼之防,又深寓民兵之意。
岁久因循,偶失修复
今若略仿旧规严切措置,则一路盗贼自今以始,遂其可弭。
乞将本路郡县城郭遍及乡村市镇,以五家为甲,五甲一小保,五小保为一大保,使之递相觉察
五家之内,有一家犯盗,四家不即纠察,皆当连坐
仍各行粉壁书写甲下姓名县道、乡攒,则各置甲簿,书写保甲细帐。
仍图其山川险易住坐去处稽考其实,以防团结漏落之弊。
则知保甲之成,盗贼将无所容,官司将有所恃
欲望圣慈特降睿旨行下本司,依公团结
不溃于成,常加辑理,坚而凝之庶几成周乡井之馀规,祖宗已行之良法被之一路,永庇生民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