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县阙令差官遵条法奏嘉泰二年三月八日 南宋 · 张泽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六一、《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五七(第四册第三四八四页)
遇县阙令,并须遵从条法,先差以次官、县丞选曹历任良循之人,不许辄差他邑官初官权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