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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家君录忌说 其二 近代诸儒议论 南宋 · 陈淳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三○、《北溪大全集》卷一二
伊川先生曰:「家必有庙,庙必有主
忌日必迁主出,祭于正寝(今正厅正堂也。盖庙中尊者所据,又同室难以独享也,于正寝可以尽思慕之诚。)
丧祭,礼之大者
豺獭皆知报本,今士大夫家多忽此,厚于奉养,而薄于先祖,甚不可也
凡物知母而不知父,走兽是也
知父而不知祖,飞鸟是也
惟人能知祖,若不严于祭祀,殆与禽兽无异矣。
又:尝于国忌素馔,或以诘其故,先生曰:礼,居丧饮酒,不食肉
忌日,丧之馀也。
横渠先生曰:忌日变服,为曾祖、祖布冠麻衣
曾祖妣祖妣素冠布带麻衣
为父,布冠麻衣麻履
为母,素冠布带麻衣麻履
为伯叔父素冠麻衣
伯叔母,麻衣素带
为兄,素衣素带
弟侄,易褐不肉;
庶母及姊,一不肉。
晦庵先生祭仪》,忌日特设一位正寝,如祭祢之仪。
主人惨纱垂脚幞头、惨布衫、爁铁脂皮带主妇华盛之服,凡与祭执事皆然
告言:「孝某孙某(祢云孝子,),今以皇某亲某官府君远讳之辰,敢请神出临正寝,恭伸追慕」。
考妣三献,哭尽哀,不饮福受胙。
祝文:维某年岁次月朔日辰,孝某孙某,敢昭告于皇某亲某官府君无官称某号府君。妣:无封言某氏夫人。)岁序迁易讳日复临,追远感时不胜永慕考妣即云痛割怗恃,昊天罔极」。)
敢以清酌庶羞,敬伸奠献
尚飨(愚谓吾家避先讳,末句当伏惟鉴飨。)
右《忌说》,礼书三段注疏五段,并三先生之说五段
恭承先讳在近,重感于心,因录以示诸子侄而共致其孝敬焉。
庆元己未二月十日书。
淳曰:忌日者何?
亡者属纩之日也。
亡者为何
有祖焉,有祢焉,有旁杀之亲焉。
忌者孰忌之?
有子焉,有孙焉,有旁杀之亲焉。
然则如之何其忌之?
曰:此天理之至,人情之极,出于其中秉彝所不容已,而非自外至者也。
昔者亡者于是日之亡也,乃人道大变,为子者卒然遇之,如天之忽崩,地之忽陷,无所告诉,正其笄纚徒跣擗踊哭泣伤肝焦肺水浆不入口之时,其为哀痛迫切之甚,直欲与亡者俱亡,而不复意有此身之存者也。
其所服日月之已竟,而此心之慕,终其身有不能已,而况于是日之复临,则其为感动又将如何耶!
下而为孙者,若曾若玄,及旁而若弟、若侄,由齐衰以至功、缌,虽其发于容体声音言语饮食居处衣服者,其哀情有等级之杀,要之当时于此,则亦其遭变之始,而痛于厥心者也。
以是日之复临,独能无所动耶?
圣人制礼因人情而为之节文以是日为君子终身之丧,所以行乎是日者,虽其全仪去古废缺不可复考,而其遗言绪论间有存于《檀弓》、《祭义》等篇。
如曰不乐,曰不用,曰不敢尽其私,若简简乎一二语,而其大义则固昭昭可推而见也。
夫亦岂止于若而已哉!
夫亦岂徒若是而已哉!
故君子为礼,于是日也,必视诸丧之馀以从事每事必变乎常,衣必以素,食必以蔬,不御酒肉不接声色不敢他适不敢他举,惟专有以致其事亡、追远忧思敬慕之诚,然后为情文之称,中哀乐之节,得性情之正,而不失圣人之意也。
呜呼
文王以是日必哀,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所谓天理人伦之至,而为万世法矣。
奈何世之人不复讲乎此,动惟适己自便,上焉既无追慕之哀,而一肆志于燕饮之乐,贺亡之为。
下焉又无戒禁之敬,而荡然无所不为无所不之,殆安平无事者,吉凶紊乱,常变混杂,抑不思今日何日,名之曰忌者,其端原何谓
昔之斯辰,其人果何为,而吾于是人又为何属也?
顾乃忍焉若是,宁不悖理伤义,而类于无人心者欤?
其有笃于奉先者,又不过精严丰洁,为浮屠事,祀非其鬼,馈非其徒,以为足以荐拔亡者,而无憾,而于亡者之前,则荒忽亵慢,姑泛为之一荐,已则肆饮妄动,又依然前之为也。
展转迷缪同然一习,莫有以为非者。
有如近世先觉君子更相正订略有成说,可举可稽,其觉迷警谬之惠大矣
小子,窃幸有闻斯义,兹因祖讳之临,适吾房之直其事,恭承严父所录古今圣贤诸说,命某释之,以诏吾门内奉祖先之人,为之慨然有感,因发明下方,而请共警省焉。
呜呼
凡我同祖,其亦有以懋敬之哉。
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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