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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殛韩侂胄陈自强 宋 · 王居安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七五、《三台文献录》卷一、《宋史》卷四○五《王居安传》、《南宋文范》外编卷一、嘉庆《太平县志》卷一六
至愚极陋,初乏寸长陛下过听,擢居谏诤之列,臣辞不获命,晁勉就职
自量无以补报隆天厚地之恩,惟遇事尽言,始为无负尔。
今早立班恭听朝制,窃见太师韩侂胄平章事特进陈自强右丞相
奸人去国公道开明天下幸甚社稷幸甚
二人之罪重于丘山,而罚未伤其毫毛,虽曰朝廷姑存体貌之礼,而罪大罚轻,公论咈然
臣职在言责既有所闻,岂容缄默
请详为陛下陈之。
侂胄始以肺腑夤缘寘身阁职典司宾赞之事,不过若此而已
光宗皇帝以父传子,盖国朝家法
陛下贤圣仁孝,亲承大统加以福太皇太后重闱之眷,天命所归人心所向臣子何功之有
侂胄乃以预闻内禅为功,窃取大权
自是以后无复顾忌童奴滥授以节钺嬖妾窜籍于宫廷
创造亭馆震惊太庙之山;
燕乐语笑彻闻神御之所。
齿及路马,礼所当诛,忽慢宗庙,罪宜万死
其始也,朝廷施设悉令禀命
其后也托以台谏大臣之荐,尽取军国之权,决之于己。
御前金牌祖宗专法隶内侍省,而多自其私家发遣
至于调发人马军期急报,并不奏知,此岂征伐自天子出之义?
台谏侍从惟意是用不恤公议亲党姻娅躐取美官不问流品名器僭滥,动违成法
窃弄威柄,妄开边隙。
兵端一启南北生灵壮者死于锋刃弱者填于沟壑流离冻饿骨肉离散
荆襄两淮之地,暴尸盈野,号哭震天
军需百费科扰州县海内骚然
迹其罪状人怨神怒覆载所不容,国人皆曰可杀
而况陛下即位以来,以恭俭守位,以仁厚保民无声玩好之娱,无燕游土木之费,凡可以裕民生、厚邦本者,无所不用其至。
不惟人知之而天亦知之,不惟中国之而夷狄亦知之。
军兴以来人情汹汹物议沸腾,而侂胄𬕸制中外,罔使陛下闻知
甚至宦官宫妾皆其私人莫敢陛下言者
至如西蜀吴氏,世掌重兵,顷缘吴挺之死朝廷取其兵柄,改畀他将,此为得策甚矣。
侂胄与曦之结为死党假之节钺复授全蜀兵权
曦之叛逆,罪将谁归?
使曦不死侂胄未可知也。
人皆谓侂胄之心无有限极,数年之间,位极三公列爵为王,外则专制东西二府之权,内则窥伺宫禁之严,奸心逆节具有显状
纵使侂胄身膏斧钺,犹有余罪,况兵衅未解,朝廷倘不明正典刑何以国法何以敌人何以谢天下?
今诚取侂胄肆诸市朝,是戮一人千万人安其生也。
比者小使之遣,虏帅尝以侂胄首谋为言,是虏人亦知兵事之兴,非出于陛下之意也。
使诛戮侂胄而虏不退听,则我直而彼曲,我壮而彼老,自然人振起天意昭回
以此示敌,何敌不服以此感人何人不奋?
臣尚谓议者谓国朝家法仁厚大臣负罪止于窜斥未尝诛戮
臣窃谓侂胄大臣比也。
祖宗之法,位至公师平章军国者,皆东班元勋臣德而后有此,未有侂胄一介武弁,自环卫知阁,自知阁而径为平章太师者。
若此破坏祖宗成法,自侂胄始,乃乱法奸臣,非朝廷大臣也。
侂胄既有非常之罪,当服非常之诛,讵可常典论哉?
又窃见右丞相陈自强素行污浊,老益贪鄙,徒以贫贱私交,自一县丞超迁越授,径至宰辅
不思图报陛下之恩,惟侂胄之意是徇。
侂胄始虽怙权,犹奉内祠,凡所施设,尚关庙堂
自强巧为柔佞上表力请平章军国侂胄骄昏,但贪荣冒处自强狡计因藉庇以营私
虎狼之前导,而狐狸舞于后,自强之为己计深矣。
姑以大者言之:用兵一事举国以为不可自强曲为附和,力援私党占据言路,以胁制天下公议
至若纵容子弟,交通关节饕餮无厌,皆臣所未暇言。
独以其奸憸附丽黩乱国经,较其罪恶,与侂胄相去无几
臣愚欲望陛下奋发威断,将侂胄显行诛戮,以正元恶之罪。
自强亦乞追责远窜以为为臣不忠朋奸误国者之戒。
谨录奏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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