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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县乡饮酒绍熙三年 宋 · 王益之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九六、《永乐大典》卷一二○七二
绍熙辛亥之孟春宛陵奚君来令兹邑。
宛陵不二百里,风声习俗往往不大异。
奚君缘人情以为政,故孜孜民和,毋有悍而弗迪者,始信人心之易感、礼教之可兴。
凡世健吏属意操切整齐者,皆过也。
未尽六日,乃即县庠行乡饮,悉采择古礼开元绍兴所已行者杂就之。
其间颇有增损大抵多袭仪礼之旧。
为主,择乡人有行义年者为宾,咸推高承奉郎致仕君迁令亲迎致
复以王君曰烜为介以辅宾,余以簿尉摄僎以辅主
是有三宾,又下有众宾尊卑长幼烂然有第。
乃立司正以纠其不则行礼者莫不肃抑首
时王承奉年九十馀,老不任拜起,而主人百里之长,仆仆亟拜成礼而去。
邑人粹观者,莫不咨嗟叹息然后知德齿之可尊,世俗所谓气势云者,盖不足尚也。
明年季冬之十日,复讲故典承奉以疾不至,乃请迪功郎致仕俞君汝弼为宾朝散郎、新通判蕲州君瑑为介。
自主、僎、三宾司正而下,悉仍旧
仪制加详,行礼益习邑人观礼,至不惮数十里之远,是岂一旦声音笑貌所能感哉!
始余闻中兴以来,当干戈定之馀,首诏郡邑举行乡饮酒故老犹能道其事。
余以生晚,恨不身当其时,窃自鄙陋
不图至此令君再举盛典,俱获以身周旋其间,是独不喜且幸与!
奚君请记其事,以诏来者
余复于君曰:夫礼未易兴也,必情文具举而后可兴。
昔汉唐举行是礼,史不绝书,而虚其应,非轶录也,徒恃夫升降揖逊以为礼,而情不加焉,则音存而操已变矣。
今君好善之心,优于疾恶自反之念,愈于责人,是固有兴起其先者,宜乎是礼之行,而应不旋踵也。
愿君继以无倦,益有以于邑人之与行礼者,且归以转语子弟族姓以期无负于君,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
非独今君举行之意为不虚,或由是推而及旁郡国,以达于天下,使夫人皆知王道易易古礼之可复,不以时异事殊为解者,寔自吾邑始,是又独不喜且幸欤。
因为之记,以俟其成。
奚君名士达
金华王益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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