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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淮守臣并以三年为任奏嘉定元年八月十三日 南宋 · 章良能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九五、《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七之五四(第四册第三四四五页)
今之急务莫如经理两淮
守臣多出臣僚荐举,或朝廷遴选事体至重,自合专以功名为念。
若假此以进身之计到任未久,又求迁擢,则万事无可为者。
两淮守臣并以三年为任,任未满不得陈乞宫观
如有罪状显著严行责降不特放罢而已
功效尤异即用增秩赐金之规,或有职名以示褒赏
未满三年,别有移易许给舍台谏论奏
荆襄间亦乞一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