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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军管下赈荒条件状 又赈济条目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一、《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一
一、汉阳县二十村分为四隅,五村为一隅,每隅请见任官一人主之,使各遍走村落管干救荒之事,见任不足,委请寄居
一、每村各画一图,要见山水道路、人居止各置一籍抄劄人户姓名及其家艺业
一、每村选税户一人乡官乡官所掌一乡之事。
五家为一小甲,五小甲为一大甲四大甲为一都,选一人为都正,都正掌百家之事。
乡官、都正皆择税户物力者为之。
一、以各村人分为四等:以能自食而又有馀可备劝粜为甲户
无可劝粜而能自食者为乙户;
以不自食而藉官中赈粜者为丙户;
官中虽有出粜而其人无钱可籴者为丁户
一、诸乡劝到米谷具到数目官司约度乡里价例价钱还之,而以米谷寄于其家,责其罪状不得移动
然后纽算劝到米谷本乡合籴人户多寡,有馀则移之他乡不足则官移补之
一、劝粜之米,官司先以钱偿之,即寄于粜米之家,使本村人就籴。
地里阔远官司雇人般担,散寄乡官或都正之家,使人得以就籴。
一、甲乙等人户官司可以不问,丙户给历,自十一月初一日为始,至明年三月终,每户合粜三硕,每月粜六㪷。
其粜以每旬二㪷为率或一次或三五次就籴,合从其便。
一、丁乃是鳏寡疾病不能自济之家,即自九月初一日为始,官司先支常平米寄之都正之家,量其户之多寡,每月给米三㪷,给历就请,每旬以一㪷为率
一、分既定,所差之官每月巡视
而粜官米之家有不用官司升㪷,或杂以糠碎及粜不如数者,许人陈诉,当酌量惩治
其能用心官司赈粜者,当薄赏之
一、所粜之米每月看拘收逐旋拘收,皆官司遣人般取,不以劳寄粜之家。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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