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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武翼郎制造御前军器所监造官邵君墓志铭1197年8月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水心文集》卷一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自名司显吏之外,碎曹猥局无不因人废兴
职任卑近,而倖门弊穴更为深远难治,傲胥豪客之所噬攫官人缩气肯首,反得善誉,奋而自为未尝无祸也。
之子持正,为余言君监岱山盐场时事曰:「场监至贱也,走书乞索日至
州县有土木之事,或佣借夫力上司抛买,提刑司所谓五分头子,皆于此乎取。
提盐及州县吏每年帐例缗钱千馀,他所须求不预
旧常使甲头持状名借于官,谓之请本煎盐,实尅亭户钱以应诸费。
君初到,受前官牒,亭户借欠钱至六千百馀万,曰:『已豁其半矣,昔吾受牒,盖不止此』。
大惊曰:『盐买可足耶』?
阴白于州为从遏绝者,尽罢蠲之。
痛抑诸费。
不可免,则买盐有馀钱足以当矣。
久之亭户煮盐中官,君为益买零盐,随称轻重得钱增十八九。
右曹上其最,进官者再焉。
君又祷提盐,除绍兴年借欠亦且千万。
自是亭民不复笞讯,始著新衣,置家具,君亦治敖庾,饰公廨内外坚好矣。
岱山明州昌国县大海际,居者数千,君直争讼,岛聚欢服不干守令,曰:『自有岱山场未有也』。
吏与甲头故为借状者,方大怨君,竟讼君妄用盐本钱
有司考君『一任无借状用四百馀万,虽买盐之馀,盖本钱也』。
无以解,笑曰:『法当是奈何
处置耳』。
太守极谅君无私,得免,然濒于罪矣」。
世常曰「仕不举职为可愧」,然而有人之过,有法之患。
夫法不为人计也,所以有罪而已
不独贪惰不材而后得罪于法也,廉善有能,亦未免焉。
人之情无以劝而法有所待,则虽名司显吏,将畏悔而不勇为者多矣。
如君者,亦幸而免尔,而犹勇为之。
夫合碎曹猥局之事无一不治而后得称治,其治之难如此
然则余于君之事,所以载之详者,非以君能监一盐场可传也,嗟夫
君讳叔豹字隐甫姓邵氏温州平阳人
曾祖膺,祖锡。
父倬,赠忠训郎
君有逸气通识,从进士不中
募造战船补官,监吉州龙泉酒税,耻之,不赴
后数年,乃监光化军酒税
军无苗额,惟视酒税耗登十官九称以为常。
君既足郡经用,又赈流民之来食者。
去且二十年,余友王道父为守,其人陈「某计有某利」,曰:「往邵监税能之,后不能也」。
又监镇江府榷货务都茶场门,总领使专酒事,赖君材欲倍卖,辞曰:「某之于曲糵无异故,不欺而已矣。
日增月长可也,骤倍之,使市皆化饮,他日无以见为士者矣」。
不幸埋没鄙事,然其刚难屈,其正难狎,所遇多敬礼之,盖亦有所蓄而然也。
既脱岱山,得监造御前军器不及上。
绍熙五年六月十五日卒,年六十八。
十二月甲戌,葬尚仁原。
周氏,封安人
持正、持志。
女嫁林杓,先卒;
次嫁朱至,幼与浮屠为尼。
持正有籍春官,工文词,用君遗恩调监台州路桥酒,讳弗肯称,手叙君告曰:「始父常自课薪米,使持正学于先生
今之为先人荣者,其不在此也」!
铭曰:
俎豆而下夷,可荫覆也有杕之。
犹有可传毫丝,若又泯泯语谁
庆元三年八月□日。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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