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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科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七八、《水心文集》卷三、《水心别集》卷一三、《文献通考》卷三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五五
科举常法不足以得天下之才,其偶然得之者,幸也。
明道景祐以来能言之士有是论矣。
虽然,原其本以至于末,亦未见偶然得之者。
以为天下之才而使之至于无可用,此科举弊法也。
至于制科者,朝廷待之尤重,选之尤难,使科举不足以得才,则制科者亦庶几乎得之矣。
虽然科举所以不得才者,谓其以有常之法而律不常之人,则制举庶乎得之者必其无法焉;
制举之法反密于科举
今夫天下豪杰特起之士,所以圣业而共治功
区区题目记诵明数暗数制度者,胡为而责之?
而又于一篇之策,天文、地理人事之纪,问之略遍,以为其说足以酬吾之问,则亦可谓之奇才矣。
当制举之盛时置学立师,以法相授浮言虚论披抉不穷号为制举习气
科举不足以得之,而制举又或失之。
然则朝廷之求为一事也,必先立为一法
若夫制科之法,是本无意于得才,而徒立法以困天下泛然记诵者耳。
此固所谓豪杰特起轻视不屑就也。
有甚于此者。
盖昔以三题进士,而为制举者,以答策为至难;
彼其能之,则犹有以取之。
熙宁策试进士,其说蔓延,而五尺之童子,无不习言利害应故事,则制举之策不足以为能。
故哲宗以为进士之策有过此者,而制科由此再废矣。
是以八九十年,其荐而不得试者,其试而不见取者。
幸而取者,其人才凡下往往不逮科举俊士
然且三年一下诏而追复不俟科举之岁,皆得举之,将何所为乎?
设之以至密之法,与之以至美之名,使其得与此者,为急官爵计耳。
天下识治知言之人,不应如是之多,则三岁策试进士,使肆言无所用,是诚失之矣。
今又使制举者自以其所五十篇之文,泛指古今敷陈利害,其言烦杂,见者厌视,闻者厌听。
且士之猥多,无甚于今世,挟无以大相过之实而冒不可加之名,则朝廷所以汲汲然而之者,乃为讥笑之具。
今宜暂息天下多言进士无亲策,制举记诵无论著,稍稍忘其故步,一日天子慨然自举之,三代英才未可骤得,亦不至近世冗长无取非惟无益而反有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