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林子柄序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七一、《水心文集》卷一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水心村
始,余见子尚少尔,知其学于古之道,甚异之,然未知其智足以有明也;再见子,知其欲以学之者著于行,尤异之,然未知其材足以有成也。今三见子矣,智之明者知其必求至于是,不然,不强通也;材之成者知其必能安于命,不然,不强售也。呜呼!能如是,足矣。又谓余曰:「夫学于古者不徒善其身,著于行者必并淑其乡。吾将与兄弟若亲戚及友朋,旬验而月考之,家营不反顾,私欲不乱意,时积而岁累,使其智交相明,其材交相成,庶几乎善其身者可放以治人,淑于乡者可推以准天下也」。嘻!能如是,足不啻矣。抑余闻之,不徒善其身者,以人治身而不以身治人;必并淑于乡者,以天下准其乡而不以乡准天下。《诗》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况人之同类,天下之同域哉!其智之交相明,其材之交相成,不既多矣乎!余犹惧子之狭于乡而专于己,安其足之易而忘其未足之难也,因以为子别,且并告子之愿同者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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