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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吴氏子孙流徙出蜀奏嘉泰三年九月十七日 南宋 · 安丙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二九、《宋会要辑稿》刑法六之四七(第七册第六七一七页)
契勘逆曦僭叛,在法当夷三族圣恩宽大,念其先世保蜀之勋,并特贷命,止流徒广州居住
所有家产,如吴总吴拭皆仍令收管,合得租利之属。
止是吴挺系曦之父,此一房田业自当籍没
此外吴璘位下诸房子孙朝廷已降指挥流徒湖广居住,缘其人皆富贵膏粱之久,不办菽麦一出蜀口,必填沟壑
臣今仰体朝廷忠厚之意,欲乞将吴璘位下子孙田产吴总吴广两房俱有子孙可以给付吴拭妻刘氏见存子孙,俱与免籍没外,其馀人皆痴庸病风之人,欲乞指挥免行流徒,止分送潼川府夔州路州军居住依归朝人体例,与计口支给廪粟,俾可自存
所有本分田产诸房关外四州并用招集民兵,止从宣抚司各人支给行钱三百贯,令往夔州潼川州县任便居住,庶吴璘子孙沟壑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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