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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置太医局绍熙三年四月十二日 南宋 · 宋光宗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二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二之四二(第三册第二八八二页)
今已复置太医局从旧格法试补医人其淳熙十五年九月十日试补医人指挥更不施行判局以下三年为任,教授以下二年为任。
教授数内教导有方,可令太医局保明存留再任。
馀并依未罢局前已降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