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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林守进治劄子 其一 遵法 南宋 · 袁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六六
臣闻治天下之道,不可以溺于卑,亦不可以过于高。
三代而后,类皆趋近效而无远图以为纪纲粗张,法度粗修民生粗安,斯亦足矣岂必宏远规模而成帝王极功乎,是之谓溺于卑。
间有英锐之主,谓治效不当如是琐琐也,乃慕高远,求诸上古,必欲荡荡巍巍之治复见于今
志则大矣,而其效邈然,是之谓过于高。
夫溺于卑者,固不足论,而过于高者,徒劳无益
斟酌二者而求乎至当,其惟一代之家法乎!
古帝王之兴,必有家法规模于开创之初,持守太平之日。
后世子孙遵而行之,自足以治,岂必高远而求诸上古哉。
绳祖武者可以天下,由旧章可以王业纷更高皇约束,虽嘉唐虞,乐商周,而无益也。
得失是非黑白较然,则当今之务,宜将安取?
臣窃以为治要所在,惟我成宪是训是式,则可以不劳而成功矣。
在昔五代之际,四海殽乱民用不宁
上帝悯之,生我艺祖,以神圣英武之资,首攘奸凶光启洪业王道废而复兴人纪乱而复正规模广大,传之无穷列圣承之,靡所更改,此我宋帝王之业所以与天无极者也。
自今文子文孙,舍祖宗何法哉?
今夫一家者,乃祖乃父规模于前,为子孙者犹必世守之,况以天下之大,神圣之所建立哉?
盖我祖宗御天下,道德仁义以为之本,法制纪纲以为之具。
更事多,故其烛理明;
其为虑远,故其立法密。
损益前代斟酌事宜根本圣心发挥事业坦然大中至正之道,质诸百圣不惭,建诸天地而不悖,如大禹有典有则以贻子孙,如文武之有谟有烈以启后人也。
圣上缉熙之学,日就月将,固尝御经幄,命儒臣进读宝训,继以正说所以绳祖武、由旧章至矣尽矣,臣复何言!
而臣闻之李绛曰:「知之不行无益也。
行之不至无益也」。
宪宗慨想贞观开元之盛,欲庶几二祖风烈,而李绛告以斯言,所以勉其君者切矣。
故臣愿吾君虽圣性得之,犹复加圣心焉。
且臣闻之,有遵法之君,要必有奉法之臣,唱焉而不和治道阙矣。
夫崇宽大而本忠厚,此祖宗之心,圣上之心也,而奉承下者未必不失严刻
裕州县以宽民力,此祖宗之心,圣上之心也,而奉承下者未必不厚于取民
其馀庶事,惧或皆然,则大有戾于祖宗之训,是岂吾君之心哉!
要必致察于此,使中外臣子不惟成宪是守,斯可矣。
臣所言者凡十,皆治要也,而以《遵法》冠于篇首,则尤其要者,行之以一,则是九者无所不合岂不复见祖宗之盛乎!
魏相以为古今异制方今务在奉行故事而已,数具汉兴以来国家便宜奏请施行之。
岂不能远取前代
以为由汉之治,自足以致云尔
由是言之,论治于今日者,奕奚必为过高之说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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