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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墓志铭 南宋 · 陈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四四、《陈亮集》卷三五、《永乐大典》卷七三二九
淳熙三年秋,郑婺州以召还,约其弟迓母括苍,而语其属邑之民永康陈亮曰:「我必取道龙窟以趋行在所,访子有日矣」。
归,则刻期洒扫以待公,然犹差半月而后至,曰:「早尝饭于郎氏矣」。
是其郎翥鹏举者,我识之久矣
明年鹏举始遣其子景明来从予游。
余尝过之,出一石示余,指其所望之山曰:「是绵亘数十里而为在官之山,并山穷民实资以自给衣食
尝有夺而私之者郡太守吴公芾韩公彦古取以还之民。
书之石也,俾知二公有德于兹山也;
不然,吾何力以致此也」!
余为慨然久之
今天下之田已为豪民所私矣,虽在官者亦不以无告之民,岂期在官之山又以与民而忍夺之乎!
二公亦何心于为德也!
明年,余过之,而鹏举死矣,盖正月之六日也。
今年春,余又过之,则既免丧矣。
其孤出郑公之书曰:「是从宁国以三万赙我」。
夏五月,郑公还永嘉,余与徐元德居厚候之于馆头,迁延久之,则又饭于郎氏矣。
郑公于今为道德之望,乃世所谓郑景望先生者。
道旁人士独郎氏欤!
胡为拳拳若此乎!
冬十一月甲子,子景明将葬鹏举于武平乡盘龙山之原。
景明拜且泣曰:「圹石未有书,庶几先生之兴哀也」。
问其世,则曰其先霅川人,自十一世祖光禄大夫知制诰讳珦者永嘉刺史其后徙居婺之永康
然亦不能其所以为十一世之详也。
曾祖霖,祖观光,父思尧。
鹏举徐氏
子男六人:景殊、景明,馀尚幼。
二人:长嫁同邑世脩,次未笄
鹏举死时,年四十七岁。
铭曰:
物之生也,人自别于物,士自别于人。
人士之望,则又自别于士。
非其自别以自成,将以相成相映
病无达人无闻非病。
牵连得书,未侈其应。
生者自力,其藏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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