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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损益之道 南宋 · 陈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三八、《陈亮集》卷一五
问:昔孔子商周损益,而曰「百世可知」,又曰「王天下三重焉」,是以惓惓三代之礼以俟后圣,而惜三代不足證也。
而汉儒因谓百王之道以此三者,忠、质、文之说未之前闻也。
天下既已趋于文矣,而欲反之以忠,是挟山超海之类也。
循环之说,又不知何所据乎!
使忠、质、文果可循环而用,则童子轮指而数之足矣百代损益不待圣人而后知也。
汉宜用夏之忠,当时之论固如此魏、晋盍不用商之质乎?
魏晋不足以天运,则唐宜当之,太宗用礼乐文以致贞观之隆,曾不闻其用质何也?
宋兴,宜用文矣,而艺祖皇帝宽仁质实临抚天下,而士大夫端简厚重成风天下笃厚朴素成俗,嘉祐以后,若近于文矣,而其厚者终不变也,谓之尚文得乎?
唐用文而本朝用质,则循环之说盖易置矣。
独其有晓然可知者:汉以法付之人者也,唐人并用者也,本朝专用人以行法者也。
纪纲法度真若有继承之理于其间夫子所谓损益者岂在是乎?
忠、质、文循环,直汉儒之陋耳。
夫日异而月不同者时也,纪日以成岁者法也。
时者天之所为也,法者人之所为也。
法立而时不能违,则人谋足以天命,盖自然之理,而未有知其由来者也。
然而三代而下,治日常少,乱日常多,则人谋必有遗憾,而非天命固然也。
近世儒者,谓三代天理行,汉、唐专是人欲公、私、义、利,以分数多少治乱,其说亦不为无据矣;
不悟天理、人欲不可并用也。
公则无私,私则不复有公矣,公私相附而行,则儒者反破其门户扃鐍与人共之,将使时君世主何所以为一定不易之治乎?
圣上图治切矣,而士风不淳,民俗不变文法日繁,而治日以远,岂一代之所尚不定,而其效必至此乎?
今将听时变之所自为,则其弊当何若
立人以定其归,则其道当何先?
愿与诸君孔子所谓百世可知」之法而推之,则天人之际治乱之数,其必有可言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