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两朝圣范劄子 其七 圣范七 南宋 · 刘光祖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一四
臣闻名器不可以妄假,而流品不可以私徇。毋为之渐,其势将长;毋为之基,其事将成。是以祖宗于纪纲法度维持之际,不敢少坏其堤防者,所以为后世虑也。臣观太祖皇帝开宝中,诏流外选人经十考当入令录者,必引对乃得注拟。至于驱使散官、伎术之流,资考虽多,不在注拟之限。其后教坊使卫德仁以老请外官,援同光故事求领郡。太祖曰:「用伶人为刺史,此庄宗失政,可效之耶」?宰相拟上州司马,太祖曰:「上佐乃士人所处,资望甚优,亦不可轻授此辈,但当于乐部迁转耳」。太祖一言,而世守以为法。太宗皇帝时,有陈舜封者,父为伶官,以罪黥流,后舜封举进士及第,为县主簿,转运使言其通习法律,宰相以廷评授之。因奏事,言辞捷给,举止类俳优,太宗问谁之子也,舜封自言其父。太宗曰:「此真杂类,岂得任清望官」!盖宰相不为国家澄汰流品,于是遂以为殿直也。先是中书吏有以举学究及第者,已而太宗知之,令追夺所授敕牒,勒归本局,谓侍臣曰:「科级之设,待士流也,岂容走吏冒进」?因下诏禁绝之。至道二年,中外官以郊祀当进秩,有白州刺史钱昱者,始自吴越归朝,自陈尝习文艺,求改秩,除秘书监,后迁工部侍郎,已而连试郡,无善政。至是太宗谓宰相曰:「钱昱贵家子,无检操,不宜任丞郎」。乃以为郢州团练使。于是宰臣等言:「覃庆推恩,南北省及宪官不可以它官循资迁授,惟登进士第、有文学者可膺是选也。又诏伎术官见任京官者,自今遇庆泽,但加勋阶,不得拟常参官;而诸科登第者,所选官亦不得与进士比。其严如此。初,五品以上官任子,皆摄太祝,太宗谓宰相曰:「膏粱之族,子孙任者多至四五人,而覃庆之际,中书又皆授以摄官,未几即补正员,不下数年,遂通朝籍。此其弊政,亟宜革之」。诏自今止赐同学究出身,准法选集。当是时也,国家甚强,中外和乐,优恩滥秩,未甚有害,而太宗聪明,守太祖之遗意,君臣之间,讲求裁节,不以天下之私情,轻坏国家之公器。然则朝廷之上,所宜推此类以行之,塞侥倖之门,开公正之路,而谁敢不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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