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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由镜斋铭 南宋 · 曾丰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九○、《缘督集》卷二○
淳熙癸卯吴郡黄公子由佥书镇南三月,为连帅率二三才俊编摩豫章志》未竟也,邂逅余至,为同事
辰而入,酉而出,相与逾月,闻公有所谓镜斋。
夫镜,金以冶之,明之所从受也;
水以淬之,明之所从发也;
匣以居之,明之所从归也。
公所谓揭斋,意殆出是邪?
曰:「然」。
余惟公齿仅仅三十,上进士,对太常,为天下第一,而动容貌,出辞气退然,窭布衣不啻也,则镜之功矣。
虽然足以照我未足忘我
足以照物未足以忘物。
继兹更广而充之,以太素为金,太玄为水,以太一为匣,则明所从受,所从发,所从归,又非今比矣。
极其所照,岂复有物我哉!
余视公齿相若,盖友朋行也。
友朋为学之道,譬则水以淬之是矣。
晋粤而为斋铭,铭曰:
谓道居前,而忽居后。
颜钻之坚,前后俱透。
谓道居左,而忽在右。
孟资之深,左右俱凑。
维镜照物前见后遗。
移置左右见遗如之。
维公揭斋,胡以镜为?
固有镜,盍自磨治
镜质之耀,与日月肖。
晦以居之,其发莫料。
照物之馀,更反自照。
物我皆空,乃镜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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